通知公告

关于申报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年05月24日 11:11 作者: 点击:[]

各相关单位:

根据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现决定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(简称“大创”)项目申报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要求

1.大创项目类型分为创新训练、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三类。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面向本科在校生,创业实践项目面向本科及硕士在校生,确保在校期间完成项目。

2.每位学生同时只能参与一个项目,每个项目团队一般由3-5名学生组成,鼓励跨学院、跨学科专业组队。

3.上一年度终止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再次申报。

二、指导教师要求

1.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-2名,创业类项目鼓励配备企业导师。

2.每名教师同时最多指导2个项目。

3.上一年度终止结题的项目指导教师不允许再次申报。

三、项目选题

1.选择已有题目。创新创业学院前期面向全校开展大创项目选题征集工作,共征集选题169项(见附件1)。学生可根据选题名单,自行联系指导教师进行项目申报;已完成组队的选题仅供学生参考,为学生打开选题思路。

2.自定题目。学生也可根据专业或兴趣自定题目,进行申报。

四、申报流程

1.各单位初审。申报学生提交项目申请书(附件2、附件3)至所在单位;各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,于2024年6月4日(星期二)前,将推荐立项的项目申请书、汇总表(附件4)通过工作邮件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侯婧。

工作邮件主题和附件以“xx学院2024大创项目申报”命名,附件包含:①2024年大创项目申报汇总表、②创新训练文件夹、③创业训练文件夹、④创业实践文件夹。各项目申请书以“创新训练(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)-项目名称-负责人姓名”命名,整理到相应文件夹中。

2.学校评审。学校组织专家评审,对项目进行打分排序。

3.推荐立项。根据省教育厅下拨指标,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大创项目,推荐结果在校网公示。

五、项目管理与验收

1.过程管理。各单位需做好项目管理工作,由大创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定期检查,主要包括:季度报告、中期报告、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存在问题等,保证项目按期完成。中期检查在2024年11月中下旬开展,由项目所在单位自行组织。

2.验收管理。创新创业学院将不定期地对项目进行抽查,对未按计划实施的项目提出警告,并有权终止项目。结题验收将在2025年5月下旬开展。除结题报告以外,每个项目应至少有一种成果证明材料,如研究论文、专利授权证书、样品、设计作品、计算机程序、软件网站、竞赛获奖、调研报告等。

3.经费管理。对于通过国家级、省级立项的项目,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。经费标准为国家级项目每项10000元,省级项目每项5000元。通过中期检查后,可先报销项目经费的40%;通过结项验收后,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和验收结果(优秀/良好/合格/不合格),报销剩余的经费,总经费不超过额度上限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侯老师

地址:镇泰楼404

电话:0371-62506721

就业指导中心、创新创业学院

2024年5月24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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